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房产税的特点: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2、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3、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