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连环诈骗案件的犯罪数额应该如何计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以拆东墙补西墙式的方式进行诈骗是诈骗中的一种特殊情形,它表现为行为人在一定的时期内连续多次实施诈骗行为,采用此类的方式,边骗边还,行为人是通过多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归自己使用,即骗——还——骗。
其次,行为人在将后一次诈骗的财物偿还上一次诈骗的财物的连环诈骗行为中始终占有他人一部分财产。诈骗人对财物的占有处于不稳定的暂时状态,受骗人的财产损失也处于两可的不确定状态。
最后,这种形式的诈骗犯罪,行为人虽然在形式上实施了数次诈骗行为,但它事实上是一个整体的犯罪过程,行为人在实质上仅实施了一个诈骗行为。对此类的诈骗犯罪,其量刑依据应以受害各方的直接损失数额之和为准,具体计算方法为行为人
最后一次行骗给被害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加上前几次诈骗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直接损失而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