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戒毒条例第31条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强制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经强制戒毒场所主管机关批准,并报强制戒毒决定机关备案,强制戒毒场所可以允许其所外就医。所外就医的费用由强制戒毒人员本人承担。
所外就医期间,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对于健康状况不再适宜回所执行强制戒毒的,强制戒毒场所应当向强制戒毒决定机关提出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建议,强制戒毒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经批准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已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折抵社区戒毒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