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只是变更户口在地,户口还存在;而销户是注销户口,一旦注销,户口就不存在了。户口迁出和销户是两个概念,没有落户可以把迁移证交回原派出所回复即可。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一般来说,公民当兵入伍或因为公民死亡、公民失踪超过一定年限才可以进行户口注销。公民入伍可以凭入伍通知书注销户口,公民死亡的凭死亡证明来注销户口。根据死亡原因由不同部门开具死亡证明,因病死亡的属于正常死亡,由县一级医疗单位开具死亡证明,死亡证明是一式四联,分别是医院存根、火化证明、户口注销、死亡人员家属留存。非正常死亡的有交通事故死亡,由交警部门开具死亡证明,他杀死亡的和因其他意外事故死亡的由县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开具死亡证明。公民失踪超过一定年限的,由失踪人员家属或单位、村委会向人民法院申请失踪人员死亡,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后,才可以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