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有专门的制证窗口来为旅客办理临时身份证的,火车站制证窗口一般24小时服务。
旅客购票时或购票后、乘车前因有效身份证件未携带、丢失等原因无法出示有效证件时,可以至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
申请《临时身份证明》时,应当向民用机场公安机关提供户口本或驾驶证、社保卡、暂住证、工作证、介绍信;
或者过期的身份证、护照、《临时身份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及两张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片。
无法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向民用机场公安机关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同户籍亲属人员情况等相关信息。
车站铁路公安部门办理的临时身份证明可供购票、始发改签、退票、中转签证、验证检票以及乘车使用。
临时身份证明为纸质,一式两联,有持有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一联为公安留存,一联供旅客使用,有效期为一天,不收取费用,仅限于乘坐旅客列车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