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是不是一定是独任审理答:是。《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第一百四十五条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限制。独任审理是不是一定就是简易程序答:绝大部分是,除了特别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现实中司法资源较紧张,经常会出现即使是二审或者是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的案子也是由一个审判员审理出现的情况,但在判决书中还是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