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其成员作出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给予撤销。对于责任人,可以要求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村委员会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受害村民有权要求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责令改正。法律链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