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认定是对劳动者受伤性质的认定,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规定进行的;是对劳动者受伤害的程度做出判断及结论,劳动者依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没有时间要求,前提是伤势相对稳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