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该条款是一个选择型罪名,可以是窝藏罪、可以是包庇罪,也可以是窝藏包庇罪,会依据具体事实情节作出认定。情节较轻或者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主要指窝藏、包庇多人的。多次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窝藏、包庇罪行极其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