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进行上诉,写明你们理由。如果终审了,可以去申请再审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通知》
第二款规定:“
第一审立案时可根据当事人的确定案由。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与实际诉争的法律关系不符时,结案时以法庭查明的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的法律关系作为确定案由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通知》中变更案由的规定,只适用于不涉及案件管辖权并不涉及案件性质变更的情况。不能以变更案由为借口而违反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地域管辖制度、剥夺或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对于前述案例的正确处理应当是:在开庭前询问乙企业是否变更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