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民事诉讼不服一审判决的怎么提起上诉要需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上诉的,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写出上诉状,递交给一审,由一审转交二审。《民诉法》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