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所有犯罪分类中,重罪与轻罪是最经典的一种分类法。这种分类法不仅盛行于大陆法系国家,而且也为英美法系国家所认可。在大陆法系国家,重罪与轻罪的区分来自于1810年《法国刑法典》。除重罪与轻罪外,还有违警罪。在英美法系国家,重罪作为一类特殊的犯罪,具有特定的含义,指某种残酷、凶暴、邪恶或卑鄙的东西。因此,同是重罪与轻罪的分类,在两大法系具有不同的蕴涵。重罪与轻罪,主要是根据犯罪的轻重程度划分的,其划分的意义在于实体与程序两个方面:从实体上来说,重罪与轻罪的划分在犯罪的认定与刑罚的适用上具有一定的意义。例如,未遂犯的处罚范围就与重罪和轻罪有关,重罪的未遂一般都要处罚,而轻罪的未遂只是在法律有规定的场合才予以处罚。刑罚的适用与重罪和轻罪的划分更具有直接关联。例如缓刑,一般来说只能适用于轻罪。从程序上来说,重罪与犯罪的划分在诉讼程序的选择和管辖级别的确定上都具有一定的意义。例如,在诉讼程序分为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情况下,对于轻罪一般只能适用简易程序。此外,在确定管辖级别的时候,重罪由较高级别的管辖,轻罪由较低级别的管辖,这也是一般的原则。中国刑法没有重罪与轻罪的明文规定,但在刑法中存在“犯罪较轻的”和“处刑较轻的”规定,相对于“犯罪较轻的”和“处刑较轻的”情形,当然就有“犯罪较重的”和“处刑较重的”情形。这里的犯罪较轻与犯罪较重,并非指不同种犯罪之间的轻重之分,而是指同一种犯罪中的轻重之别。例如,中国刑法中的故意罪,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基本构成,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是减轻构成,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较轻的故意罪,就是故意罪中的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