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劳动合同还没到时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主管提议书面辞工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主管签订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准许后,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主管安排工作交接。
3、员工需要按《离员工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债后,经交接两方和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薪水中牵涉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解决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内退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主管批示,到薪水结算日发放员工的薪水。
6、人力资源部解决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员工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员工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通常都会要求出具的,因为按劳动法限定,公司聘用未解除劳动关系人员需承受赔偿职责。如果是试用期员工,通常只需提前三天提议申请,手续解决也相对较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