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签订联营合同的要求问题解答如下, 1)签订联营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
联营合同一般应有一定期限,少则一年多则十几年几十年。联营合同不管属何种类型,均不属于即时清结的合同,因此,签订联营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当然,与联营有关的部分,如联营组织章程、有关成立的批文、文件、投资凭证等书面资料也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2)签订联营合同应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签订联营合同一般应有要约和承诺的过程。联营合同签订之前应周密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有关社会经济信息的预测。对有关材料进行分析、论证,对联营伙伴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还可草拟出意向书或联营合同条款等,而后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到要约后,对提出要约的条件进行研究、决定,并在要约期限内及时答复要约方而进行承诺。如经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即可正式签订合同。
3)签订联营合同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审查
对联营合同中,涉及国家财产转移、估价及利益分配等事项,有时还需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等批准或审查,这是因为我国是一个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国家,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其财产只享有管理、使用权,而无处置权,对于国有资产做到投资进行联营的,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