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单纯从金额数量角度来看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人民币以下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人民币以下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人民币以下。
其次、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
1.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2.施工(监理)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监理)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3.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该企业有直接控股的施工(监理)企业,或该企业由施工(监理)企业直接控股,且相应施工(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4.在建工程追加的与主体工程施工不可分割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5.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施工工程
6.经市、区政府成立的抢险救灾机构认定,为抗击突发性灾害或险情、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而必须紧急建设的抢险救灾工程。
《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
二、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由原来的200万元人民币以上调整为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由原来的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调整为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由原来的50万元人民币以上调整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