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女性强行与男性发生性行为,也可以定义为 《刑法》第236条对罪作了定义,它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自主决定自己的合法性行为,拒绝接受与其配偶外的男性发生性行为的权利。 罪在客观方面的要件是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 罪的主体必须是男子。但妇女教唆或帮助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实施的,应以共犯论处。如果妇女教唆或帮助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实施,对妇女单独按罪定罪处罚。 罪的主观方面要件只能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同时具备上述四个要件的性行为,则构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