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合同交易价格与真实价格不同的,是对国家利益造成侵害的,例如偷逃税务的,合同是无效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也可以要求退房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为了促成房产交易,在买卖双方价格拉锯战中,有的中介建议双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在产权交易办理纳税申报以及过户手续时使用(合同上的交易价格比真实价格一般要低)另一份则是买卖双方及中介机构共同签署的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由于可以少缴税费,所以,买卖双方乐于其成。但是,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隐瞒着相应的风险。如果卖方将房屋的产权转让给买方后,买方拒绝按照真实的合同支付购房款,双方就容易产生纠纷。
根据人民的司法解释,对于前后合同约定的房价不一致的情形,根据后合同优先于前合同的原则,原则上应以后订立的合同为准。如一方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双方为规避纳税、骗取贷款等,而故意在此后的合同中订立虚假价格的,因该项变更非双方变更房价的真实意思,且具有非法目的,不应予以认定,仍应以前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履行。
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