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中介的,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十分不便的偏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者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者流串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者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还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具体还要看你说的是什么案件。如果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侦查羁押的期限自查清身份之日起重新计算。案件如果已经移交给检察院,检察院审查的时间最多是六个半月。这里面的情况也比较复杂。希望能帮到你,这种刑事案件建议找个律师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