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分居协议适用夫妻因感情不和闹矛盾,又不愿马上离婚,想缓和夫妻矛盾,暂时分居一短时间的协议,分居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夫妻双方自愿分居的意思表示及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的权利、义务子女的临时抚养夫妻共有财产的临时管理分居的期限分居的终止条件。
1、分居协议中应该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2、分居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3、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4、分居的期限。
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离婚。
5、分居的终止。
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
实践中,几乎所有公证处都没有将分居协议明确列入民事协议公证的范围,当事人如果在当地公证处拒绝受理的情况下,可选择找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或两个邻居,同事见证的方式,或者只要双方同时签字认可即可,而不必公证及见证。
《合同法》第九条订立合同的能力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合同的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十二合同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