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发生医疗纠纷时应履行的程序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发生医疗纠纷时应履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规定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医疗纠纷官司管辖的选择
要医院,首先就要确定到哪个,也就是管辖问题。一般来说,医疗纠纷诉讼都在区、县层级的基层,除非把诉讼标的刻意提高到上千万,才可能到中级立案,但这样做得不偿失,因为非但判不了这么多,当事人还要搭上不菲的诉讼费。
一般来说,医疗纠纷诉讼多归医疗机构所在地管辖,这是法定管辖,当事人无法选择,而当地与医疗机构的关系是大部分患方当事人所忌惮的。
但是,历经多家医疗机构诊治,特别是跨省市的,选择管辖就需要讲究。夸张一点说,有时管辖的选择就决定了案件的胜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