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建筑工程险意外险续保程序问题解答如下, 续保方式有三种:
1、另订新的保险契约;
2、按原条件订立"续保证明书";
3、将收取续保费的"续保收据"作为续保的凭证,一切条件按原保单办事。
投保建筑工程意外险,对于以下保险常识要了解才能买到更加合适的产品:
1、保险范围: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工作的过程中遭遇人身意外伤亡事故。
2、保险期限:建筑工程开工到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提前完成工程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若建筑工程期限要延长的,续保手续是一定要办理的。
3、费用承担: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要涵盖保险费在内,并由施工企业负担,禁止要求职工支付。
4、保险费率:有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两种。工程规模、类型、工程项目风险程度和施工现场环境等因素会对差别费率产生直接的影响。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等因素则直接影响浮动费率。对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业绩好的企业可适用下浮费率;对安全生产业绩不好、安全管理也不好的企业可适用上浮费率。
5、保险金额:通常此类保险的保险金额是建筑方参照自身的利益来选择的。一般保险费由施工人数或建筑面积或工程总造价三者选一来计算。
6、投保方式:工程建设项目人员调动频繁,用工有比较大的流动性,在购买的时候通常采用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工程项目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统一投保,分包单位要承担其自身需要给付的保费。业主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由承包企业直接办理。
7、办理时间:办理此类保险要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凭借投保单才能办理的。
(一)物质部分的保险责任:
1、列明的自然灾害:暴雨、洪水、地震、风暴、雷电、冻灾等及其他自然灾害;
2、列明的意外事故:爆炸、火灾、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物体坠落、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造成的事故;
3、人为风险: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过失、疏忽、恶意行为
(二)第三方责任:指被保者在建筑工程意外险的有效期间内,由于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及工地附近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依法应负责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