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未批先建需要先进行罚款才会补手续。
1、去建委的监察大队办理罚款,按照合同款的比例交付罚款,不同的区域缴纳的比例也不一样,一般是1%左右,这个可以跟建委沟通一下,尽量少罚点,同时,会在罚款时对你单位进行罚分,一般是2分。如果你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这个分扣掉了也没什么损失。
2、罚款完成后去标办合同备案,申请一个合同备案号。
3、办理施工许可证,该证办完后建委会在证上注明属于提前开工接受过罚款的项目,至此,开工前前期手续完善,不会有什么影响了。
4、至于竣工备案,不知道你们是什么样的项目,如果投产了,竣工验收就好好协调一下建委监督站吧,这个是可协商的。
5、最后一个问题,情况已经这样了,怎么弥补,明眼人还是一看就明白的,目前最重要的是,尽快把手续补齐,这样就算有人查,交过罚款,也算是官方承认错误,程序也是完善的,总比到时候什么都没有强。
《环评法》第三十一条 对未批却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