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生对患者的身体没有处置权。所以必需有人授权才可以开始治疗,不管是治疗结局是救人还是杀人。普通情况可以有“双方默认”的简单授权。像手术这么重大的决策,如果没有完善的文字授权记录,即使结果良好,患方也可以控告侵权,并且理论上应该得值。手术同意书里面有这样一条: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二、没有签署手术同意书的情况
1、对一般手术,必须取得患者或者家属签署手术同意书后,才可以进行手术。未签署手术同意书不能进行手术。
2、对于援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急救手术措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