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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购房一次性付款需要注意哪些事情?一次性付款有什么利弊吗?

帮助5人 4.2w浏览 匿名 2020-08-31 广东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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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付款是过去最为常见的付款方式,目前一般多用于那些低价位小单元的楼盘销售。利:一次性付款一般都能从销售商处得到房价款的5%左右的优惠,如是现房则能很快获得房屋的产权,如果是期房则这种付款方式价格最低。弊:一次性付款需要筹集大笔资金,且损失此项资金的利息,对经济能力有限的购房者压力较大。如果是期房的一次性付款,有可能不按期交房,造成利息甚至全部房款损失,购房风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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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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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一次性付款怎么付?
买房一次性付款的交付流程:1、交付定金并签订《楼宇认购书》办理地点:销售接待中心。2 房款交付及收据换领房款交付:按《楼宇认购书》约定时间交付,详情参阅《缴款指南》。收据换领:经我司确认到帐后,凭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到销售接待中心换领收据。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后,缴费,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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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二次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待征收区域内存在违章建筑与超出规定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则被迁拆者无权主张再次征收补偿;
而若仅为未超出法定时限的临时建筑,便可依法要求给予合理的二次拆迁补偿款。
在房屋拆迁方面,被拆迁者有权利自行选择货币补偿或是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安置。
若选择以货币赔偿的形式,具体金额将依据被拆迁房屋所处地理位置、实际用途以及建筑面积等多重因素,并参照房地产市场的评估价格予以确定。
反之,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则需由拆迁方与被拆迁者共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精确计算出被拆迁房屋的各项补偿金总额及欲进行置换的房屋价值,最后再对两项目标的差额部分进行结算支付。
一般来说,二次拆迁补偿标准与首次拆迁补偿标准大致相当。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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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一次性付款流程
1、交付定金并签订 楼宇认购书 办理地点:销售接待中心。2、房款交付及收据换领。3、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4、领取 商品房买卖合同5、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6、办理房产证和领取房产证。注意1、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如果贷款办理不成功,就要无条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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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临时性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是谁
[律师回复] 解析:
1、依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力以立法形式设立行政许可。
2、根据国家行政法规授权,国务院亦可通过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途径设定行政许可。
在必要情况下,亦可以选择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来设定行政许可。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手段设定行政许可。
4、省级人民政府则可运用其制订部门规章的权限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5、国务院各部委、省级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党组织、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企业、行业组织及中介机构均无权自行设定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
本法第十二条
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第十五条
本法第十二条
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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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款买房注意事项
一次性付款买房,其实指的就是一次性付清所有的费用,包括房产价格、物业管理费以及一系列手续费等。通常情况下,一次性付款买房是可以得到房价百分之二到百分之八的优惠的,而且还可以减少一定的利息支出,也是比较省时省事的。除了以上的优势以外,一次性付款买房有可能会增加购房的风险,如果说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定期限交房,或是发生了工程烂尾的情况,购房者可能会损失更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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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传统毒品包括哪些种类如何界定其法律属性
[律师回复] 解析:
按照毒品滥用的历史演变过程来划分,大致可以将其分为传统毒品、新型毒品以及新精神活性物质这几种类型。
其中,传统毒品通常涵盖了诸如鸦片、海洛因等在人类社会滥用较为悠久的阿片类药物。
新型毒品则主要包括冰毒、摇头丸等由人工化学方法合成的致幻剂及兴奋剂类毒品。
至于新精神活性物质,又被称为第三代毒品或实验室毒品,这类物质是不法分子为了规避法律制裁,通过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调整后所产生的类似物,其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仿甚至更为强烈的兴奋、致幻以及麻醉效果。
毒品,即国家明文规定管制的、能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并导致成瘾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要判定某一物质是否属于毒品范畴,只需查看相关的管制目录即可。
若该物质在管制目录中有所体现,那么便可认定其为毒品;
反之,若不在管制目录之内,则可断定其并非毒品。
此外,依据医疗、教育、科研等领域的实际需求,依法准许生产、经营、使用、存储、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换言之,若管制目录中的物质被合法地应用于医疗、教育和科研领域,那么这些物质便不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毒品属性。
例如,医院为患者实施麻醉时所使用的吗啡,由于其处于严格的监管之下,因此并不视为毒品;
但若吗啡脱离监管,被非法贩卖给毒贩,进而流入毒品流通市场,此时的吗啡便转变为毒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
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按(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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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款一次性支付吗?
拆迁补偿款一次性支付吗,这是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的内容来判断的。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款项,双方当事人是可以协商的,比如说协商一次性支付,或者是协商分期支付,在安置补偿协议当中予以明确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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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非法运营第一次处罚依据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未经授权便私自展开道路运输站(场)运营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行为,我们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强制其停止经营活动;
倘若涉及违法所得,便需依法予以没收,同时对该部分违法所得进行处罚,罚款额度在违法所得的两倍至十倍之间;
若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未达到一万元的标准,则需处以二万元至五万元的罚金;
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须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不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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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付款购房须知事项有什么?
第一:判断开发商的实力及楼盘的合法性。第二、选择适合自己的那一套房屋,选择自己的房屋,一定要考虑周到。第三、考察施工现场如果是期房,你一定要不定期地去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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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有何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过程中,如若发现需要进一步补充侦查的事项,可以选择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同时也可以自行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对于已经补充侦查过的案件,必须在1个月内完成相关的补查工作,补查次数以2次为上限。
经过补充侦查之后,如果案件被再次移送到人民检察院,那么人民检察院将从新的起点开始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然而,如果人民检察院在经过补充侦查后,仍旧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话,他们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补充侦查的次数最多只能有两次,每次的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
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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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可以退的方法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购房退还订金的事宜,可以通过以下路径进行:
首先,我们应当对造成退还订金这一事件的缘由加以深入剖析。
众所周知,签订购房订金合约是必不可少的步骤之一,买卖双方可遵循其中的各项约定来探讨如何妥善处理退还订金方面的种种疑问;
其次,您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积极沟通,阐明自身的观点及诉求;
再者,寻求社区调解服务也不失为一种途径,购房者可以考虑寻求当地街道或社区相关部门的协助,以缓解此种困境。
最后但并非最次,您还可寻求法律援助以获得更进一步的支持。
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形均有可能导致订金的退还:
首先,若签订合同时的另一方存在违约行为,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双倍返还所支付的订金;
其次,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您同样有权请求返还已支付的订金;
再次,倘若由于第三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未按期履行,您亦可索取双倍订金作为补偿。
总的来说,在购房之后,买卖双方都应依据订金合约的条款来商讨退还订金的事宜。
在申请退还订金的过程中,您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通常情况下,只有在出现违约行为或由于第三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才能成功地退还订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强制措施具有惩戒性有法律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采取强制措施乃司法机关为确保刑事诉讼得以顺利进行,依照法律法规之定,约束或剥夺刑事案件相关罪犯、被告人身自由的法定手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及逮捕等方式。
强制措施具有如下显著特征:
第一,有权适用强制措施者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而任何其他政府机构、组织社团或个人均无权按照强制措施加以实施,否则将被视为侵犯公民人身权益,若情节严重,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第二,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仅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与案外人均不得采用此类措施。
第三,强制措施的实质内容在于限制或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非针对财产的强制处分。
第四,强制措施的性质属于预防性措施,而非惩罚性措施。
换言之,强制措施的实施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与审判,进行毁灭、伪造证据、持续犯罪等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
因此,强制措施与刑罚及行政处罚之间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
第五,强制措施作为一种法定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各类强制措施的适用机关、适用条件及程序皆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其目的在于严格控制强制措施的运用,避免因滥用强制措施导致侵犯人权的不良后果。
第六,强制措施属于临时性措施,随着刑事诉讼流程的推进,强制措施应当依据案件的发展状况进行相应的变更或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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