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探望子女受阻能变更子女抚养权吗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对方拒不履行已生效的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不让你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你可向申请强制执行。你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要求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最高《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如果对方长期不许你探望孩子,剥夺了你的探望权,其行为严重违法,也严重危害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根据上述规定,你可以向要求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