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如果是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中包含的所有价款都属于计税依据范围。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的成交价格中所包含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装修费,属于成交价格的组成部分,不应从中剔除,纳税人应按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全额计算缴纳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受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价格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20〕606号)的规定: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