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疫情防控期工资该如何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1月24日下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感染的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了防控期间工资发放的问题。
其中,对新型冠状感染的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