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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别初始登记和预告登记

帮助5人 4w浏览 匿名 2020-09-01 湖北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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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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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关于怎么区别初始登记和预告登记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初始登记和预告登记的区别
    一、含义不同
    初始登记就是我们常说的“确权”。在房屋竣工以后90日内,由开发商向登记机关申报,经过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核,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通过确权以后,开发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大产权证)。这个过程只能由开发商来办。开发商不进行初始登记,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损失的数额不好估计,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没有初始登记,不能办理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只有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取得了大产权证以后,购房者才能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领取个人的《房屋所有权证》。
    所谓预告登记,就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他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以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为代表的债权的物权变动模式分析,当事人的债权合同仅引起债权变动的法律效果。生效的债权合同结合交付或登记,方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因为,一物数卖情况下的数个买卖合同的效力是相互的,均可引起债权变动,而同时存在的各个债权具有相容性、平等性,就同一标的物可设立数个债权,其间没有行使上的先后之分。此时,问题的焦点是一物数卖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属。而在我国债权的物权变动模式下,先取得标的物的占有或者先办理完毕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其他买受人得向出卖人主张违约责任。例如出卖人先与买受人甲订立不动产买卖合同,出卖人收受价金后,再卖予乙,并向乙办理移转登记。在此情形,买受人甲除拥有债法上的请求权外,并无排斥第三人的权利,原则上仅能依债务不履行的规定向出卖人请求损害赔偿。此种状况,对买受人甲不利,为解决这一问题就产生了预告登记制度。
    二、办理流程不同
    (一)初始登记办理程序
    1、流程
    申请登记→ 窗口受理→ 地籍调查→ 地籍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登记注册→核发证书→窗口领证
    2、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①土地登记申请书;
    ②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代码证;
    ③规划部门制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定点图,征地勘测成果;
    ④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⑤市人民政府批准划拨土地文件;
    ⑥建设用地批准书;
    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⑧征地协议、征地补偿清册及征地批准文件;
    ⑨建设项目原土地证书等权源资料;
    ⑩其他有关文件。
    (2)国有土地出让
    ①土地登记申请书;
    ②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代码证;
    ③土地估价报告;
    ④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文件;
    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定点图,测量成果图;
    ⑦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⑧已缴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凭证;
    ⑨征地协议、征地补偿清册及征地批准文件;
    ⑩原土地证书;?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3)、商品房土地登记
    ①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②登记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及印章;
    ③委托代办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④购房发票;
    ⑤登记机关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4)、经济适用房土地登记
    ①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②登记申请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及印章;
    ③委托代办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④购房发票;
    ⑤登记机关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⑥房改办审批文件。
    (二)预告登记的办事流程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所需要件如下: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抵押合同原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
    (5)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6)当事人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7)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权的,提交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证明原件。
    3.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除提交本项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原件、他项权利证书原件、抵押权注销申请书原件;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原件;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转让合同中已有约定的除外)。
    4.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房屋,可以办理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抵押合同中有约定的除外)。
    5.预告登记的变更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4)变更事实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
    6.预告登记的注销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4)证明预告登记的房屋权利终止的证明材料原件。
    全文
    11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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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与预登记的区别有哪些
1、含义不同2、办理流程不同1、初始登记办理程序1、流程申请登记→ 窗口受理→ 地籍调查→ 地籍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登记注册→核发证书→窗口领证2、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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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初始登记可以诉讼确权吗,房产初始登记的程序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未初始登记可以诉讼确权吗,房产初始登记的程序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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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保险公司告我骗保拘留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涉及保险欺诈行为的处罚办法,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若行为人从事保险欺诈活动,然而尚未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应规定,将给予行为人五日至十日内的拘留处分,同时还需处于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将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且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其次,如果保险诈骗行为情节严重或涉案金额较大,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构成了保险诈骗罪,那么就需要对其进行刑事追责。
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个人实施保险诈骗行为且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上,而单位实施诈骗行为且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均属于涉案金额较大的情况,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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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初次领证有效期多少年
[律师回复] 解析:
首次领取的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设定为六年。
而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限则可划分为六年、十年以及长期三个档次。
根据交通法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在其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的六年内,若每个计分周期都未达到或累积至12分的记录,将有资格获得有效期延长至十年的新版机动车驾驶证;
同样,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的十年内,如果每位机动车驾驶员每个计分周期也都未达到或累积至12分的记录,他们便可以成功更换为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值得关注的是,当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即将期满之际,我们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换领:
首先,机动车驾驶员应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天之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提出换证申请。
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确认相关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及凭证:
(1)机动车驾驶员本人的身份证明;
(2)由医疗机构开具的关于身体健康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次,车辆管理所在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后,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驾驶证的换发工作。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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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没有初始登记能否买卖,怎么进行房屋初始登记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房产没有初始登记能否买卖,怎么进行房屋初始登记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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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证人不作证,说不记得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证人拒绝出席法庭审理案件的应对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那些恶意拒不露面作证的证人,我们应该依法施加相应的处罚。
其次,应当为证人提供充分的司法保障和保护,以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维护。
第三,对于因出庭作证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应给予合理的补偿。
具体补偿内容包括:
误工费用;
交通费用;
外籍证人的住宿费以及伙食补贴费用;
对于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证人,还需赔偿其劳动收入损失。
至于具体的计算方法,各地方政府可以参考本地区普通公务人员的出差标准,或者根据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制定专门的补偿标准。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对公众的法制教育和素质培养,提升他们出庭作证的自觉性。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证人拒绝出庭,将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产生重大影响。
尽管证人出庭所提供的证言并非直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但仍具有一定的证明力,若与其他实物证据相结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其实际效力便不可小觑。
在证人拒绝出庭的情况下,当事人亦可寻求其他途径解决此问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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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费用是多少?如何预告登记?
标准。1、住宅:预告,它项权登记各80元(套。非住宅抵押按抵押金额0.4%。2、业主办理房屋按揭抵押标准为每套80元。预告登记需要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已登记预售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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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行政处罚告知被侵害人的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行政处罚告知途径的阐述如下:
对于适用简易程序作出裁决的行政处罚案件,通常可以采取调查人员口头通知的形式进行告知。
当调查人员基本完成对案情信息的调查工作之后,在正式发布处罚决定之前,应当直接向当事人传达其所拥有的知情权与陈述申辩权,同时仔细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与辩护观点。
然后,基于所获取到的调查资料以及当事人的陈述辩护内容,在遵循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合理合规地制定出最终的行政处罚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
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
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事实应当真实、清晰、完整、准确。
行政机关应当审核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或者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
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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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房合同户口迁入南京的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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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迁入南京的详细流程如下:
首先,向拟迁入区域的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其次,该区域的公安机关审批通过迁入申请;
接着,向当前户口所在区域的公安机关提出迁出申请;
再次,户口所在区域的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文件;
随后,携带户籍证明文件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区域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提出正式的迁入申請;
最终,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会制定并颁发《准迁证》;
在此之后,须持有《准迁证》回到户口所在区域的公安机关办理正式的迁出手续,同时开具迁移证;
最后,持迁移证以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前往迁入区域的公安机关完成户口的登记工作。
在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申请中,需向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提交以下具体证明及证件:
1.迁入人员的户口迁移证、准入证明以及个人身份证件;
2.由市公安局或分局开具的正式入户证明;
3.迁入家庭的居民户口簿;
4.对于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需提交个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对于毕业后分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报到证以及接收单位的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以及接收单位的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外地户口若欲迁入本市,必须满足本市的相关条件方可进行办理,并且在办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即首先向迁入地提出申请,然后再向迁移地提出申请,只有当两地均批准后,才可进行后续的迁入手续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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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是对合法建造的房屋进行的所有权登记,购房者购买开发商房屋所进行的登记,属于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初始登记必须由开发商提供相关建房资料进行办理。也就是说对于新修建的商品房,一般都是要进行初始登记的。那应该怎么办理商品房的初始登记呢?下文中,小编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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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初犯不知情卖有毒减肥药构成犯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出售减肥药是否触犯法律这一问题,其答案需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若所售卖的减肥药物为正规厂商所生产且符合相关标准,则并不构成犯罪行为,然而,如果这些药物并非由合法的制造商制造,或者存在着明显的质量缺陷和仿冒伪劣问题,那么可能会被判定为刑事犯罪,涉嫌两项重罪。
根据相关律法和刑法规定,对于生产和销售假药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并可能被课以相应数额的罚款。
如若该行为对人体健康产生了严重影响,甚至引发其他严重后果,那么量刑将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浮动。
至于个人私自贩卖口罩是否违法,答案同样是肯定的。
口罩作为医疗器械的一种,必须具备相关的经营资格才能进行销售活动。
任何未取得经营资质的行为都将被视为非法经营,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违反国家规定,实施了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1、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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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录口供有记错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发现其口头陈述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差异或矛盾冲突时,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进行笔录整理。
若当事人对已形成之笔录内容持有异议,可请求予以修正并在修正后确认签名,修正后的笔录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然而需注意的是,已完成的笔录不得随意修改。
若后期意识到自身先前所作证词存在错误,当事人仍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进行笔录整理。
在此过程中,机关单位在处理案件时应始终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视证据的收集和调研工作,绝不可轻易相信单方口述。
只有经查证属实的口供才可视为有效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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