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不能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夫妻感情未破裂
二、女方执意堕胎可以作为离婚理由吗男方以擅自打胎为由提出离婚请求,人民一般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如果妻子多次擅自打胎拒绝生育的,或者丈夫在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又的,人民可以酌情准予离婚。女方未经男方同意,擅自打胎,在法律上并无不妥。但是,生育是两个人的事,夫妻一方擅自作主都可能损害对方的生育权。对于生育权的纠纷,还是应以夫妻沟通为主,不应以法律手段来解决,因为法律无法强制让一方的生育权实现。如果必须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那么只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处理,主要以调解为主,女方擅自打胎虽然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但是并不会导致丈夫生育权不能实现,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夫妻关系并没有完全破裂。因此,对于此类离婚请求,人民一般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如果妻子多次擅自打胎拒绝生育的,或者丈夫在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又的,人民可以酌情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