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主体?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主体
1、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主体。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是离婚当事人中无过错一方。只有离婚当事人中无过错一方才享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任何第三人均不享有这种请求权。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则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2、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范围。以《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种过错行为为准,因该四种过错行为任何一种导致的,无过错方均可提出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