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的A和妻子毛芙蓉在离婚后,他们的次女B和母亲毛芙蓉一起生活。2000年10月,毛芙蓉同当地人C结婚,C成为B的继父。今年4月,毛芙蓉因为意外事故去世,A便找到了C家,要求将B带回抚养,但遭到了继父C的拒绝。为讨回自己亲生女儿的,5月,A将C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两位父亲都在为B的抚养权申诉自己的主张,但抚养权最后会归谁呢继父C认为,他与B形成的继父女的关系,不会因为孩子的亲生母亲的去世而解除和消失。何况他与孩子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自己非常愿意抚养孩子长大成人,请求驳回A的诉请;而亲生父亲A则认为,自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理所应当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坚持要由自己抚养孩子成人。[审理] 审理后认为,亲生父亲A和B所形成的血缘关系,不会因为孩子的亲生母亲与其离婚而消失,继父虽然与B生活多年,但毕竟他与孩子是拟制血亲。虽然两人从感情上都愿意抚养孩子,但最后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决孩子归亲生父亲A抚养,抚养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