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有特别要求?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离休、退休(退职):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政府部门核发的困难家庭救助证有效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均可提取。
6、出国、出境定居: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公积金提取所需的材料需根据不同提取类型来提供,市民可准备申报材料至公积金窗口办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窗口办结。
办理期限:材料齐全有效,即时办结,情况特殊需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