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规定是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的,配偶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到申请宣告当事人失踪。 然后配偶可以到凭宣告当事人失踪手续,依法离婚。被宣告一方失踪配偶离婚的,会判决准予离婚。 孩子抚养费在找不到当事人前提,只能暂时保留诉讼权利,等以后找到失踪当事人再主张抚养费。 《民法通则》规定:第二十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一条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