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证据的种类包括什么?证据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吗

帮助5人 4.8w浏览 匿名 2020-09-07 甘肃甘南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三、《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相关阅读:证据的分类
    一、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凡是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直接证据。直接证据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直观地说明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和是否是正在被追诉的人实施的。例如,证人某甲目睹某乙持刀杀死某丙的证言,或者某乙供述自己持刀的口供,都属于直接证据。
    凡是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例如,被害人的尸体,只能证明发生或者重伤致死的案件,但不能指明何人是凶犯,所以是间接证据。
    二、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凡是通过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
    凡是以物品的性质或外部形态、存在状况以及其内容表现证据价值的证据,都是实物证据。证据种类中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以及勘验、检查笔录均属此列。
    三、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叫做原始证据,也称第一手材料;凡是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
    不能忽视传来证据的作用。
    四、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凡是可以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以及可以证明犯罪行为轻重情节的证据,是有罪证据。
    凡是可以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或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
    全文
    11 2020-09-07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64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证据的种类包括什么?证据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吗
一键咨询
  • 171****44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5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1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7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陇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6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6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峪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庆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4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3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掖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嘉峪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6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庆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定西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2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陇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8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峪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银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8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4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2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1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5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定西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3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5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陇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掖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定西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6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5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2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3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0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1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8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3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峪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庆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8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庆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4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3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陇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6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6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1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定西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6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4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4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庆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5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7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8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1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夏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定西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8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陇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7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2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3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0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夏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酒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8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6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4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张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4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定西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0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平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4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徐州135****476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78****277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6****786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几种类型
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几种类型?刑事诉讼法中规定证据有下列8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陈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察、检验,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几种
[律师回复] 解析:
1.对于民企而言,借助民间筹资无疑是其发展历程中最为常见的融资选择。
此类方法常常通过支付较高利息的形式,快速吸引民间资本投入,从而解决企业所面临的短期资金压力。
然而,由于在合法的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间缺乏明确的法律界限,使得这种筹资方式极易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风险之中。
2.另一种常见的融资策略则是采用欺诈性贷款手法。
具体来说,就是通过编造虚假信息、制作虚假财务报表以及提供虚假担保等手段,以获取银行的贷款支持。
然而,这种做法本质上如同饮鸩止渴,从一开始便埋下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一旦涉及诉讼纠纷,银行有权采取司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企业将立即陷入经营困境。
3.此外,还有一些企业可能会误用融资工具。
例如,盲目进行虚拟扩张或进行具有投机性质的投资活动,甚至将借入的资金用于抵押融资及再融资。
一旦资金链出现断裂,整个企业将如大厦倾覆般迅速崩溃。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一条
贷款期限:
贷款限期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民事证据种类包括几种?
民事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证据是在民事案件的审判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证明案件的具体情况的发生。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1、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2、书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3、物证 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情形有哪几种
[律师回复] 解析:
惩罚性赔偿是一种特殊的法律救济措施,旨在约束企业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例如知情权以及公平交易权等基本人权,同时也为广大民众创造更为健康、安全的商业运营环境以及优质的消费环境。
其具体应用领域如下:
(1)违法行为人在实施有损于受害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行为时,表现出明显的恶意,而且这种行为在道义上是不可原谅的。
这里的"恶意"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是故意为之,或者是明显无视他人权益,甚至表现出严重的疏忽大意和重大过失。
因此,只有在行为人具备上述特征时,才应承担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警示和威慑那些不法之徒,促使他们在未来的商业活动中更加谨慎,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侵权事件。
(2)违法行为人通过积极的作为或消极的不作为两种方式,实施了对受害者合法权益的侵害。
所谓的作为,是指行为人主动采取某种行动,最终导致损害后果的产生;
而不作为则是指行为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听之任之,消极对待。
对于那些虽未达到犯罪标准,但却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危害的行为,同样应该适用惩罚性赔偿。
(3)违法行为人的行为确实给受害者带来了实际的经济损失。
这其中不仅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还包括预期利益的损失,以及非物质损害的损失(主要是精神损失)。
(4)损害结果与违法行为之间必须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
换句话说,所发生的损害结果必须是由违法行为人的不当行为直接引发的,而不能归咎于其他因素。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证据有下列七种: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录音在法院算不算证据还需要什么证据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录音作为有效的证据需满足以下必要条件:
(1)录音资料获取途径须合法合规;
(2)录制音频必须真实无暇且连续不间断,任何情况下均不可进行人为编辑与删减;
(3)录音过程中,被录音对象必须系自主意志自由的真实意思表达,而非受到他人的胁迫或恐吓所致;
(4)录制的音频质量要求清晰可辨,其内容必须全面反映出待证实的案件事实;
(5)录音资料应妥善保存,避免删除或损毁,确保原始录音材料的完整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证据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八种: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
证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或者人民法院调查、询问等双方当事人在场时陈述证言的,视为出庭作证。
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743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1、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的一个种类是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种类划分中的特色。2、书证。3、物证 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价款优先权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行使
[律师回复] 解析: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制度是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内设定的一种特殊民事权益,意在保障广大承包商在工程竣工后能够按照约定期限及时收回工程款项,避免因发包方无法按时、足额付款而导致利益受损。
这项权利赋予了承包方在发包方未能依约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取得对相应工程及其所生之债的追索权。
要想在实践中有效地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承包方对发包方所享有的债务请求权源自于双方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
其次,该项债务请求权所指向的标的物应为发包方所有的建设工程;
再次,承包方需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履行自身义务;
最后,承包方还需要在发包方逾期未付清工程款之前,向其发出书面催告通知。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实现方式主要包括协商解决以及通过公开拍卖程序进行处理两种途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07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