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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证据,什么样的证据更有效力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20-09-07 云南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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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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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叫证据,什么样的证据更有效力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证据?
    证据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是人民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在民事、经济诉讼中,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只有提出确实、充分的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方能打赢官司。因此,当事人必须树立很强的证据意识。
    什么样的证据更有效力
    有数个证据材料证明同一事实时,就要判定其证明力的强弱,一般遵循以下规则: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的证明力;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当有数个证据材料时,就存在证明力强弱的问题。判断数个证据的效力强弱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物证、历史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2)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低于其他证人证言;
    (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
    (4)有证据证明持有证据的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推定该主张成立;
    (5)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对方认可或不予反驳的,可以确认其证明力;
    (6)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对方举不出相应证据反驳的,可以综合全案情况对该证据予以认定。
    二、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应提供哪些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需要提供下列证据加以证明:
    (1)当事人主张的法律事实,应当从法律事实是否存在、何时发生或怎样发生以及产生的原因等方面着手;
    (2)当事人主张的程序上的事实,即《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
    (3)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和民事权益争议的事实;
    (4)能够作为定案根据的事实;
    (5)与案件有关的其他事实。
    全文
    8 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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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证据,什么样的证据更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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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什么叫证据链
刑事案中的证据链是一个法律术语,指一系列客观事实与物件所形成的证明链条。公安刑侦人员在破案过程中需要广泛收集证据,当所收集的证人证言和痕迹物证有秩序的衔接组合出犯罪嫌疑人作案的主要环节,能够完整地证明其犯罪过程,方可判定其有作案嫌疑并对其采取必要的刑事侦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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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醉酒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可以立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有关强奸罪行的刑事诉讼中,用作提起立案的关键证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被害人的陈述。
被害人所提供的证词,是直接证明强奸行为确实存在的重要证据。
在立案过程中,必须具备犯罪事实这一前提条件,而被害人的陈述则是证明该犯罪事实真实存在的关键证据之一。
其次,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
在立案过程中,必须明确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因为他们是直接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因此其提供的证据具有较高的直观性。
第三,现场遗留下的物证。
例如,能够证明性行为确实发生过的场所物品类型的证据,比如遗留在现场的嫌疑人、受害者的精斑、血液、毛发或者体液混合物的避孕套、床单、被套、枕巾、枕套、纸巾等物品。
这些物证通常需要与鉴定结论相结合,以进一步确认其有效性。
第四,受害人可能遭受暴力的物品类型的证据,例如被撕裂的衣物、衣扣等;
以及遗留在现场的刀具、棍棒等凶器等。
最后,受害人可能遭受性侵犯并遗留有加害人体液的内裤、衣物、卫生巾等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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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间接证据,有什么特点
物证、书证以及仅反映犯罪时间、地点的证人证言等,都是间接证据。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必须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以推论的方式即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单独一个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它只能证明案件的一个情节片段,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查明主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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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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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变更前股东
变更前股东,就是股东权变动前的股东。股东权变更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的股东权的主体,客体,内容发生的变化。《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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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一人公司起诉后变更股东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受到诉讼冲击过程当中,依然有可能进行股权变更。
然而,若是股权已经被司法部门查封,那么这类情况下便无法进行股权变更了。
不论是在公司承受诉讼压力期间,抑或是股东自身面临诉讼困境之际;
股东都享有法律所授予的权力转让其持有的股权。
尽管如此,若经由人民法院以合法方式判定对股权转让实行限制措施,那么此时的股权将无法再行转让。
无论在诉讼进程中所处的阶段如何,法律都明确规定允许股权发生变更;
但是,如果股权已经受到了司法部门的查封限制,那么这种情况下便无法进行股权变更了。
值得注意的是,不论是公司在接受诉讼挑战期间,还是股东本人处在诉讼困境之中;
股东依然拥有法律所赋予他们的权力,按照他们自己的意愿转让其持有的股权。
然而,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依法裁定对股权转让实施限制措施,那么此时的股权将无法再行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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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三性和证据能力,证明力分别是什么?
证据三性:1、合法性,2、关联性,3、客观性。证据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上的资格,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所应具备的法律上的资格。证明力:是指证据对于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的大小(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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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隐孕入职公司合同是否可以无效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员工在入职时故意隐瞒怀孕情况的行为,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置:
首先,如果员工仍然具有履行现有的劳动合同的能力和意愿,则应当允许其继续留在公司工作;
而其次,若因为员工并未做出任何过失行为的前提下,依然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此时,用人单位就必须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向该员工支付适当的经济赔偿金。
,通常来说,女性怀孕是属于她们自身的私人生活,同时也是法律给予每一位女性应得的基本权益,至于是否已经怀孕,这并非是履行劳动合同所必需的,也不构成履行劳动合同的鮮明直接的先决条件,因此,用人单位是没有理由因为员工入职时隐瞒怀孕这个事实而以此为依据来解雇该名员工的。
然而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下几种类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一)通过欺骗、威胁等手段,或者利用他人的困境,使得另一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或者更改了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试图逃避自己的法定义务,或者限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强制性的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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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连带责任保证?什么叫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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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如何防范和应对人力资源风险
[律师回复] 解析:
企业在签署劳动合同时为了规避潜在法律风险,通常会采用以下三种策略:
第一,对于某些员工如督训、组训等,企业可能选择不为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当这些员工度过试用期后,企业才会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家用人单位与同一个劳动者之间,仅能设定一次试用期;
第三,为防止员工出现错误行为,企业可能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其他形式的财务保证。
然而,如果企业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员工收取财物,则将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严厉处罚,包括被勒令限期退还所收款项。
此外,劳动合同还需明确规定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劳动合同的期限;
其次,工作职责和范围;
再次,劳动安全保障及工作环境;
接着,劳动薪酬福利待遇;
然后,劳动纪律规范;
最后,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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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老人欠信用卡无力偿还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当60岁之后的债务人因经济困境无法履行债务责任时,应对之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置:
第一种方法是由相关当事人提起诉讼程序,在启动该程序之前,首先需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同时按照被告方人数提供相应数量的起诉状副本。
如果被告人为自然人,则需详细注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以及现居住地;
若被告为法人组织,则需明确注明其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在起诉状正文中,应当详细阐述请求事项及起诉的事实与理由,结尾部分必须由当事人亲自签名或者加盖公司公章以示确认。
其次,原告方还需准备证明自身诉讼主张的相关材料,例如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对于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情况,还需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最后,为了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原告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相关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如借据、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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