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全国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据此,单位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是具体介入了单位犯罪行为,在单位犯罪过程中是否起到了组织、指挥、 决策作用的人员。
《刑法》第30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31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