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龄工资属于津贴还是福利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福利是员工的间接报酬。一般包括健康保险、带薪假期、过节礼物或退休金等形式。这些奖励作为企业成员福利的一部分,奖给职工个人或者员工小组。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津贴分配的唯一依据是劳动所处的环境和条件的优劣,而不与劳动者劳动的技术业务水平及劳动成果直接对应和联系。从工龄的作用来看,工龄所带的都是福利因此可以把工龄工资看做福利。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无论是奖金,补贴,津贴,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等所有的收入都是工资总额的一部分。因此,工龄工资是工资,补贴也是工资。在实际操作的层面来说,比如说计算工资的时候,通常都会把工龄工资纳入到工资计算基数里面去,也就是说,将工龄工资看作工资。奖金、绩效工资等都是可变的,而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则是相对固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龄津贴标准:
1、这次调整工龄津贴标准的范围是实行结构工资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
2、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其工龄津贴标准由现行的每工作一年0.5元调整为1元。工龄津贴按本人实际工龄计发。
3、已达到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属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批准继续工作的,可以按实际工龄计发工龄津贴;其余均按本人达到国家规定离退休年龄时的工龄计发工龄津贴。
4、相应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具体办法是:对参加了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的,按本人离退休前的实际工龄和调整后的标准计算原工龄津贴数额,纳入离退休费基数。对未参加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的,按本人离退休前的实际工龄和每工作一年1元的标准增加离退休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