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流程1.进行自查并合格;2.考评(1)申请国家一级向国家档案局报告。由县档案局将申请报告和相关手续逐级上报国家档案局审查合格后进行考评;
(2)申请国家二级和市一级向县档案局申请。由县档案局审查合格后逐级上报考评;
(3)申请市二级向市级主管部门和县档案局申请。并由其审查合格后进行考评。3.经有关部门审批认可后颁发等级证书。对在创建国家二级以上等级准则中做出奉献的分管主管和档案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二)所需手续1.申请报告;2.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登记表;3.基本情况调查表;4.自查评分表;5.其他要求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