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做提出的职工旷工解除合同前需要告知吗的疑惑,我的回答是这样子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第二项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只需支付劳动者实际已经出勤的工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