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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原告在庭审中怎么样做

帮助5人 3.9w浏览 匿名 2020-09-08 山东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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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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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关于民事诉讼原告在庭审中怎么样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开庭时作为原告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一,开庭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携带送达的传票,自己的民事状;

    三,就自己状中的内容需要有证据来支持,携带证据的原件;

    四,注意庭审纪律,按时出庭;

    五,如果和解自己需要有一个底线。
    法庭上原告如何陈述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原告的陈述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对他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承认。
    2、原告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从而确定审理的基本方向。
    3、原告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辩驳。
    4、原告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
    (1)负举证责任的原告就主要案件事实的陈述;
    (2)不负担举证责任的对他方主张事实的态度。
    全文
    6 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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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原告在庭审中怎么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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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开庭前原告需要做什么?
离婚诉讼开庭前原告需要收集夫妻感情破裂、有利于自己抚养孩子及财产分割方面的证据材料,准备参加庭审,如原告掌握对方恶意转移离婚财产的情况,可以在诉前去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在分割共同财产上发生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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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公司破产后原有合同还有效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当企业面临破产危机之时,所签订的各类合约仍然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当人民法院批准了破产申请之后,清算管理团队有权力自行决定是否解约或继续履行已经确立但仍未完成履行的合同,并且需要告知相关的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这个决定。
如果清算管理团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的两个月之内,未能告知相应的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在接收到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催促的书面文件后的三十天之内没有给出任何回复,那么就会被视为已经解除了该份合同。
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清算管理团队可以通过偿还债务或者提供债权人能够接受的担保方式,来收回质押品和留置物。
如果在偿还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后,质押品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仍然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金额,那么其价值将以该质押品或者留置物在当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如果债务人占有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该财产的所有者可以通过清算管理团队来取回这些财产。
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候,如果出卖人已经将买卖标的物发送给了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但是债务人还没有收到货物,也没有支付完所有的货款,那么出卖人可以在运输过程中取回标的物。
然而,如果清算管理团队愿意支付全部的货款,他们也可以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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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去哪办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在进行相关操作之前,请务必向国土资源管理局、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以及规划管理部门提交有关用地图纸的申请,经过认真核实与评审之后,如果申请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将会得到相应的选址意见书。
在此过程中,用地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其次,在获得选址意见书后,我们将为您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同时协助您办理立项、规划、环境保护许可等一系列手续,并且您还需承担各项审批费用。
最后,当所有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您可以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局提交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经过各级人民政府的严格审批程序。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确保对土地的征收是公平且合理的,以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会受到影响,他们的长远生计也能得到充分保障。
对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我们都会依法及时足额支付给您,同时还会为您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关于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这部分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
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我们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至少每三年就会进行一次调整或者重新公布。
至于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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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开庭前原告需要做哪些准备?
诉讼开庭前原告需要准备相关的诉讼材料、事实证据等。在我国的民纠纷案件的开庭的时候,不论是被告还是原告,双方都必须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在开庭之前也是要注意相关的证据收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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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绍兴延期交房文件通知公告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鉴于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日期完成房屋交付,这被认定为开发商违反了其应尽的合约义务,而此种行为已构成了违约行为。
尽管开发商可能已经发出了通知以解释逾期原因,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可以规避自身的违约责任。
依据法律规定,作为房地产开发商,他们应当严格遵守与购买方之间的协议条款,保证按照约定的时间向购买方交付房屋,这是他们的基本责任和义务。
当开发商无法按照预定的时间如期交房时,购买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根据延期交房的具体原因和相关因素,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首先,若开发商因自身原因导致延期交房,经过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但同时提供了合理的延期理由,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购买方无需立即解除购房合同。
尽管这种情况并非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免责事项所致,但只要购买方认为这种情况在其可接受的范围之内,例如开发商因资金周转困难导致工程暂停一段时间后已重新启动施工等,购买方就可以选择继续等待,并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其次,若开发商在经过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交房义务,且未提供任何合理的解释或一直试图逃避责任,那么购买方可以考虑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最后,若开发商在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了房屋交付,那么购买方无权要求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延期天数支付违约金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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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讼诉原告开庭前做什么准备工作?
民事讼诉原告开庭前需要做的准备工作有首先对证据分析,再者就是确认开庭时间和地点,同时还有出庭的时间;只要确定清楚了之后就需要准时的出庭,如果选择不出庭,就可以视为对案件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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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讼诉原告开庭前做什么准备工作?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民事讼诉原告开庭前做什么准备工作,法院民事庭审程序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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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你需要向负责管理劳动事务的相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该部门有权责成雇主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员工薪资,如若未能按时支付,将被要求支付给农民工相应赔偿金。
其次,当你在劳资关系中遇到了无法通过劳动行政部调解解决的问题时,你便可以选择向地方劳动和人力资源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以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争议事项。
此外,若对于仲裁结果存在异议,除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具有一裁终局效力的裁决之外,任何一方均可针对其他裁决结果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你也可以考虑通过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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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催告函一年失效如何界定其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卖方未能如期交房,即构成严重违约行为。
尽管可能会发布相关通知,但此类情况并无法豁免其应负之违约责任。
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开发商理应对房屋进行按时交付,此乃基本业务义务。
若开发商未能遵循此项原则,则买方有权依据具体状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延期交房之原因及情形各异,可大致归纳为如下几类:
(一)若开发商延期交房,且经过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但同时提供了合理的延期理由,在此种情况下,买方无需解除购房合同。
尽管并非因不可抗力或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免责事由所致,但该情况尚属买方所能接受范畴之内,例如开发商因资金周转困难而暂停施工一段时日,现已恢复正常等,此时,买方可选择继续等待,并向开发商索取违约金作为赔偿;
(二)若开发商延期交付,且经过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亦未提供任何合理理由或一味推诿逃避,在此种情况下,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身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三)若开发商延期交付,但在经过催告后于合理期限内完成交付,在此种情况下,买方无权要求解除合同,但可向开发商提出按延期天数支付违约金的赔偿要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现单位要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现代企业中,新入职的员工需要向公司提交上一份工作的离职证明文件。
这主要是为了确保该劳动者已经真正地结束或中断其与前一个雇主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从而避免因疏忽而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负担。
因为如果新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聘用了仍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那么一旦因此给原单位造成了实质性的经济损失,新公司将有可能被要求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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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审理原告被告到场吗?
合议庭审理原告被告都应当到场,但如果委托了其他代理人的,可以由代理人出庭处理,具体情况下如果原告不到场的,是无法进行审理的,被告不到场的,可以按照制度判决的程序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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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小企业不分红的原因可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家持续盈利却未进行分红的企业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原因:
首先,依照相关规定,如果公司在经过全体股东或者股东代表大会的决议之后,决定将本应分配给股东们的税后利润全额提留为任意公积金的话,那么公司便无法实施分红计划;
其次,若公司已经通过弥补亏损及提取公积金等方式,使得剩余的税后利润相对较少时,也可能导致无法进行分红。
此外,当公司连续五年未能向股东分配利润,且在此期间公司仍保持着连续盈利的状态,同时又满足了分配利润的所有条件时,对于那些在股东大会上对这一决议投出反对票的股东来说,他们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他们手中的股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间房产抵押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房屋抵押,需要我们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细节事宜:
首先,抵押人的身份信息必须与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所记载的法定权利所有者完全相符,避免出现产权不清或归属不明的情况;
其次,对于那些具有特殊用途、特殊设计或者专门为某项目的而设立的资产,其市场价值可能无法进行准确评估,这也是我们在处理此类资产时需要特别留意的地方;
再次,对于需要单独评估并计算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数额以及以划拨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等相关问题,也需要我们给予足够的重视;
此外,关于如何提高贷款额度、重新评估资产价值的比例以及资产再抵押等相关事宜,同样是我们在实际操作中需要认真对待的环节;
最后,我们还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我们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然而,并非所有类型的房产都可以进行抵押。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几种房产是禁止进行抵押的:
第一种是权属存在争议的房地产;
第二种是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第三种是已经被列入文物保护范畴的建筑物以及具有重要历史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第四种是已经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第五种是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受到限制的房地产;
最后一种则是依法明确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类型的房地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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