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因此,将农村集体土地尤其是耕地征收用于建设用地有十分严格的程序,一般来说,农村征地分为批前,审批,实施三个阶段,批前有三个程序,即发布拟征地公告、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应被征收人的申请组织征地听证,这是征地报批前三个准备程序。审批也分为三个程序,第一步是由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拟定”一书四方案“等报批材料,第二步是将材料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后,报省政府或国务院审批,第三步是省政府或国务院审批通过后,下发征地批文。一旦获得征地批文,市县人民政府就可以组织实施征地,征地程序也就进入实施阶段。实施阶段有三个程序非常重要,即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然后才会进入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签约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