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2400元的,构成盗窃罪,属于盗窃数额较大,如果取得谅解的,一般应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可以适用缓刑。
如果符合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取度得受害人的谅解书可以判缓刑,如果属于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不能判缓刑,可以从轻20%判决。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专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属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度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问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答”、“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