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符合上述特征,则依法双方应当存在劳动关系。,,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关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搜集并提供带有公司名称的工作证、工作服,具有公司印章的能够体现为公司员工的文件,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交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材料。,,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