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离婚官司中,该如何诉讼才能容易请求判决离婚,我做以下简要分析。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所以,由上述规定可以得知,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情况下,认定的夫妻感情破裂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第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第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因此,离婚官司方应尽量多收集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形成以一条完整的证据链以便互相佐证。这样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几率就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