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金税三期什么时候上线问题解答如下,
一、暂停业务办理安排:3月23日至3月31日进行系统切换上线。在此期间,各类办税服务场所。包括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
车辆购置税办税窗口、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发票代开点、委托代征单位等、自助办税终端、电子税务局将暂停办理所有涉税业务,但下列业务仍可正常办理:
1、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抄(报)税、开具上传、发票查验、勾选确认、窗口扫描认证;
2、电子税务局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3月23日至3月24日可正常开具;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报送办税服务厅业务;
4、出口退(免)税单证业务的《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
5、咨询业务。
二、恢复业务办理安排:3月27日00:00,电子税务局普通发票开具功能恢复正常。
4月1日8:00,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电子税务局等办税渠道恢复正常,可以办理全部涉税(费)事宜。
三、特别提醒:
1、为保证税款及时入库,3月21日12:00起暂停所有POS机缴税(费)服务,3月22日24:00起暂停TIPS缴税(费)业务,请纳税人、缴费人妥善安排缴税(费)时间;
2、请需要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在3月22日前尽早办理发票领用业务(电子税务局领用发票申请需在22日12:00前提交);
3、为不影响参保职工社保待遇,请用人单位在3月20日21:00前缴纳当月社会保险费(苏州工业园区除外);
4、3月份申报期截至到3月15日。
《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