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3.7眼部挫伤。-3.8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3.9眼部外伤造成实力下降-3.10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3.11耳廓创在lcm以上;耳廓缺损。-3.12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九条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第十条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人身伤害轻微伤或轻伤的鉴定由专门的鉴定机构来认定,以上是轻微伤或轻伤的鉴定标准,仅供参考。详情可见本人资料的联系方式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