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纠纷对外债权如何分割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对外债权,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债务人还没有还钱,那双方可以约定债权归一方,直接给另一方补偿款;如果协商不成,法官也通常会判决归一方所有,给另一方补偿款。生活当中,还有些情况是双方在婚内分别向各自的亲友都有借过钱,那就是从方便催款的便利角度,和共同债务的处理方法一样,各方亲友的债权归各自所有,有差额的,由一方向另一方相应的支付补偿。如果任何一方诉讼中不如实陈述债权回收情况,有可能被认定为故意隐藏夫妻共同财产,被处以少分财产的适当处罚。离婚案件中,共同债权并不多,而且不难处理,争议也少,不像共同债务那么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