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民使用送电部门的电,然后缴纳电费,村民与送电部门成立供用电合同关系,送电部门应当按照供用电合同的约定提供用电服务,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高压线断后,送电部门应当在知情后及时调查原因,确保维修安全后在通电,送电部门没有经过调查就直接通电,具有过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因送电部门的过错导致村民受伤,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村民可以要求送电部门承担侵权责任。
4.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村民可以要求送电部门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5.如果造成村民残疾,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后,还可以要求送电部门按照伤残等级进行赔偿。
6.根据《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村民还可以要求送电部门赔偿其精神损害。
7.先与送电部门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要求赔偿。注意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