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公司拖欠工资上班可以不干活吗?问题解答如下, 不可以。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并不构成劳动者停工的法定依据,所以劳动者擅自停工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