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对原审计单位审计结果不满意应该如何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审计决定书中有救济途径。
如果对审计决定不服,可以向出具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或其上级审计机关提起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还不服,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不过一般审计现场结束后,在出审计决定前,审计机关会和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一般有不同意见这一步就解决了。如果审计机关没采纳被审计单位意见,大部分情况是被审计单位理亏,没多少争头。即使真的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后,复议的结果一般是经过多人多部门反复推敲的,到此该结束了。再走下一步提起行政诉讼,基本没意义。